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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方法: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烟密度试验箱
3.1 本试验方法的目的是确定在燃烧和分解条件下建筑材料可能释放烟的程度。其原理是通过测量材料燃烧产生的烟气中固体尘埃对光的反射而造成光通量的损失来评价烟密度大小。
3.2 试验时,将试样直接暴露于火焰中,产生的烟气被*收集在试验烟箱里。试验时,调节燃气丙烷压力为276kPa,将25mm×25mm×6mm的试样放置在试验烟箱(图1)中的金属支撑网上,用丙烷燃烧器直接点燃试样。试验烟箱尺寸为300mm×300mm×790mm,装有光源、光电池和仪表来测量光束水平穿过300mm光路后光的吸收率。除了距烟箱底部25mm高处的通风口,烟箱在4min的试验期内是关闭的。
3.3 试验过程中得到光吸收数据随时间变化的曲线,典型的图形如图2所示。两个指标被用来划分材料的等级:大烟密度值和烟密度等级。
3.4 试验程序的有效性在于在特定条件下用一种简单、直接、有效的方式测量产生的烟气数量的能力。易燃材料产生烟的程度受材料的数量、形状、湿度、通风、温度和供氧量的显著影响。
4、试验装置:
烟箱的构造如图1。
4.1 烟箱
4.1.1 烟箱由一个装有耐热玻璃门的300mm×300mm×790mm大小的防锈蚀的金属板构成。烟箱固定在尺寸为350mm×400mm×57mm的基座上,基座上设有控制器。烟箱内部应有保护金属免受腐蚀的表面处理。
4.1.2 烟箱除了在底部四周有25mm×230mm的开口外其余部分应被密封。一个1700L/min的排风机被安装在烟箱的一边,排风机的进风口与烟箱内部连通,排风口与通风橱相连。如果烟箱处于集烟罩下,可以不必连接到通风橱。
4.1.3 在烟箱门的左右两侧距底座480mm高的居中位置处,各有一开口直径为70mm的不漏烟的玻璃圆窗,在这些位置和烟箱外部,安装有相应的光学设备和附加控制装置。
4.1.4 在烟箱背部安装有一块可更换的白色塑料板,它位于距底座480mm烟箱背面板的居中处,高90mm、宽150mm,透过它可以看见一个照亮的白底红字的逃生标志“EXIT”字样。白色背景可以方便观察到材料的火焰、烟气和燃烧特性。通过观察安全出口标志有利于找到能见度和测试值之间的关系。
4.2 样品支架
样品放在一个边长为64mm的正方形框槽上,正方形是由6mm×6mm×0.9mm不锈钢网格构成,正方形支架位于底座上方220mm处并与烟箱各边等距离。钢丝格网位于不锈钢框槽内,不锈钢框槽通过固定于烟箱右边的一根钢杆手柄支撑。安装在同样的钢杆手柄上,在样品支架的下方76mm处有一个类似的不锈钢框槽,它支撑着一个正方形的石棉板,石棉板可以收集试验期间样品的滴落物。通过转动样品支架的钢杆,可使燃烧的样品落在下方盛有少量水的盘子中而熄灭掉。
4.3 点火系统
4.3.1 样品应该由工作压力为276kPa的点火器产生的丙烷火焰来点燃。燃气应与空气混合,当燃气从直径为0.13mm的孔通过时,利用丙烷文氏管的作用推动空气并一起通入点火器。点火器应按照图3所示的剖面图装配。点火器必须设计能提供足够的外部空气。
注1:工业等级不小于85%,总热值为23000 cal/L的丙烷气满足要求。
注2:因为孔的测量结果与供气压力是成比例的,所以必须注意孔是燃气外出的wei一方式。
4.3.2 样品下方的点火器应能够快速调整位置以便点火器的轴线落在底座上方一个8mm点上,点火器在烟箱背面角落向对角延伸并与底座呈45°向上倾斜。点火器的出口应离烟箱背面的参考点260 mm。
4.3.3 烟箱外部的管道至少150mm,应能够将空气导入点火器。
4.3.4 丙烷压力应当是可调的,是自动调节。丙烷压力应通过压力表显示出来。
4.4 光电系统.摘自:天津循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部。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烟密度试验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