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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制造与检验符合
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
整机符合JB/T10222-2001《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的规定,电机、控制箱、控制按钮及行程开关等部件均为隔爆型;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工作区域分为:I类适用于煤矿井下非采掘面,II类适用于除煤矿瓦斯气体之外的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不适用于0区),III类适用于除煤矿之外的爆炸性粉尘环境(不适用于20区);其防爆标志分别为ExdI,ExdeⅡBT4、ExdibⅡCT4,ExdeibⅡCT4/DIPA21TA,T4;防爆级别为CT4时,非电气部分需要进行防火花处理;
整机可与车间固定悬挂轨道配合单独使用,也可与LXB型防爆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LB型防爆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LHB型防爆葫芦双梁桥式起重机配套使用;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起重量为0.5t-32t,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适用于易燃、易爆及腐蚀性介质环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