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船用发电机组产品按用途主要分为主发电机组和应急发电机组,主发电机组功率为16-8730kW,应急发电机组功率范围为30-900kW。主发电机组按燃料分为柴油发电机组和燃气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组包括扬柴系列、道依茨系列、斯太尔系列、蓝擎系列、博杜安系列、WHM160/170系列以及CW200/250系列产品。燃气发电机组主要为道依茨系列。机组的制造和试验执行GB/T13032-2010《船用柴油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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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船用发电机组产品按用途主要分为主发电机组和应急发电机组,主发电机组功率为16-8730kW,应急发电机组功率范围为30-900kW。主发电机组按燃料分为柴油发电机组和燃气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组包括扬柴系列、道依茨系列、斯太尔系列、蓝擎系列、博杜安系列、WHM160/170系列以及CW200/250系列产品。燃气发电机组主要为道依茨系列。机组的制造和试验执行GB/T13032-2010《船用柴油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
备注:
一、功率定义:
常用功率:
1、24h内运行平均负荷率不超过70%;2、每12h内,可超负荷10%运行1h;3、每年运行时间不限。
持续功率:
1、允许在恒定的99%负荷下运行;2、每12h内,可超负荷10%运行1h;3、每年运行时间不限。
二、功率匹配要求:
1、远洋渔船年运行时间超过3000h,要求按照持续功率进行匹配或选型;
2、内河运输船、沿海渔船、高速船艇等以生活用电或辅泵为主要负载的船型可以按照常用功率进行匹配或选型;
3、对于灯光诱鱼类、耙刺类渔船和浮吊类、吸砂类、起重类工程船舶,建议选型前与应用部门提前对接。
三、产品功率说明:
1、CW200系列、CW250系列、WH620系列、WH20系列、WH25系列、WH28系列常用功率与持续功率值相同;
2、高速机系列、WHM6160系列、170系列和WH17系列分为常用功率和持续功率。
四、外形尺寸、重量仅供参考。
五、带*系列或柴油机型号的交货期根据项目具体需求,以厂家答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