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硕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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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硕电气拓展活动

时间:2022-06-20      阅读:110

为活跃公司各部门的文化生活,提高团队士气,增强团队凝聚力,2019年10月6日、7日,江苏东硕电气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在风景秀丽的水泗荷园,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户外拓展活动。
虽然天气不好,加上长时间的活动对体力消耗特别大,但所有员工毫无怨言,全情投入,大家共同营造了良好的团队竞赛氛围,使公司本次户外拓展活动得以圆满结束。
此次活动让每个人都感受到了团队的力量,所有员工纷纷表示本次活动不仅加强了相互的交流和沟通,更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促进了所有员工对团队建设和团队合作的理解,取得良好的效果,尤其当后的毕业线完成的那一刻,所有的人欢呼雀跃,这一刻,有一种叫做团结的精神在所有江苏东硕电气人之间流转!
两天的活动结束了,有快乐的欢笑,有感动的泪水,也有喜悦的收获,江苏东硕电气的全体员工通过两天的拓展活动,突破了自我的心理障碍,所有江苏东硕电气成员之间加深了了解与认识,还实现了团队协作,合理统筹!希望通过此次活动,所有江苏东硕电电气人以后在面对复杂的市场变幻的时候,能积极应变,群策群力,团结协作,为江苏东硕电电气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七天的小长假很快就结束了,休息好了现在要快速进入工作状态了。玩的时候尽兴,工作的时候要认真。希望我们共同努力创造一个辉煌的10月!

  《通知》明确规定了政府部门、电网企业、各类市场主体的责任。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承担落实责任,组织制定本省级区域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并将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协同承担消纳责任。电网企业负责组织实施经营区内的消纳责任权重落实工作。各市场主体通过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购买其他市场主体超额消纳量、自愿认购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完成消纳量。

  《通知》分两个层次对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和考核,一是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对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进行考核,二是按省级行政区域进行监测评价。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未履行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督促整改,对逃避消纳社会责任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市场主体,依规列入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失信联合惩戒。按年度公布监测评价报告,作为对其能耗“双控”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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